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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2日早上,一名中年男子來到湖南省某快遞公司準備取貨時,忽然被早已埋伏在一旁的公安民警撲倒,帶回了公安局。2015年12月18日廣西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檢察院正式以詐騙罪向這名男子提起了公訴,海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判處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追繳奉某違法所得贓款24200元退還給林某。
2015年2月7日奉某在瀏覽阿里巴巴網站時發現了北海的一家網上海味店。通過網店所留的電話,奉某假借高某的名義聯系上了這家店的店主林某并表示要向林某訂購干魷魚40斤,貨款為人民幣2450元。奉某、林某經過協商后,約定以先付款后發貨的形式交易。在交換了各自的銀行賬號沒多久,林某手機收到了某銀行發來的這樣一條短信“高某于某月某日向貴賬號****發起2450元的轉賬”。林某誤以為貨款已經到賬,便于當日將40斤干魷魚發往奉某的指定地點。而實際上奉某在用某銀行的手機銀行向林某賬號匯款時,故意將林某賬戶名寫錯。匯款結束后,某銀行會向林某手機發送一條高某向林某賬號發起匯款的通知,但是賬戶名輸入錯誤,某銀行會“往賬退回”,錢款也會重新退回奉某的賬號。而精通網購的奉某就是鉆了這樣的一個空子。
一次得逞后,奉某越發大膽,于2015年2月28日、3月9日、3月19日、3月31日、4月9日、4月18日、4月29日、5月10日先后共九次騙取林某干魷魚520公斤,折合人民幣56900元。而粗心的林某也是在很久之后去某銀行查賬中才發現奉某根本一次都沒有給她成功匯過款。這時的林某才驚覺自己被騙,隨后迅速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2015年5月20日膽大包天的奉某竟又向林某訂購120斤干魷魚,林某在公安機關的提示下通過快遞虛擬發貨給奉某。2015年5月22日上午,埋伏在湖南省某快遞公司旁的公安人員成功將前來取貨的奉某抓捕歸案。
在庭審中,法院擺出了種種證據,狡猾的奉某最終在證據面前不得不低頭認罪。
“網購”雖然方便了萬千網民,但也給許多不法分子帶來了“商機”。在這起案件中,林某的被騙告訴我們:享受便利的同時也要多長幾個心眼,別讓騙子有空可鉆。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發布,原文地址:http://www.ningbohuirun.com/hot/880.html,歡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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