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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某因所在單位長期拖欠工資,于2015年3月16日至本市某區一廠區通過拉閘停電的方式討要薪水。廠方報警處理,在民警趕到廠區后,對他進行了說服勸解,但武某完全聽不進勸阻,企圖再次實施拉閘行為。民警上前阻止,武某使用暴力反抗,最終造成民警輕微傷,被以妨害公務罪提起公訴,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
本案件中,武某本身自己擁有索要合法收入的正當權利,但其選擇了暴力野蠻的手段來維護自己權益,并實際上,影響了廠方的正常運行,導致警方介入。而武某在警方前來介入之后,仍然沒有選擇正確的維權方式,毫無收斂,反而變本加厲,最終傷害了他人的身體,也為自己引來了牢獄之災。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原創出品,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對刑事辯護案件有非常豐富的經驗,在十多年的執業生涯中,尤律師辦理過大量的各類刑事案件,成功為很多被告人辦理了取保候審,幫助他們減輕、從輕處罰、甚至保住了生命。如有刑事辯護需求請聯系上海刑事律師律師尤辰榮。預約、咨詢熱線:133-7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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