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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機關致電公司要求組織學習培訓書籍,要求從業人員一人一套。想必很少人會打電話到機關詢問是否確有此事。而就是通過這種簡單的方法,有人成功騙取到二十多家公司的購書款。
被告人楊甲、王甲夫婦于2014年年初至8月間,在河北省定州市高蓬鎮北高蓬村XXX號其住處,先后雇傭被告人王乙、張某、楊乙、楊丙、楊A,由楊甲負責偽造傳真文件、接聽電話,由王乙、張某、楊乙、楊丙、楊A負責發送傳真,由王甲負責記賬,冒充全國各地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政府機關、紀委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騙取22家單位的購書款共計人民幣34,874元。
犯罪分子通過巧立名目,并利用受害人礙于權威機構的心理,以售書的形式進行斂財,每次金額不過千元,不容易引起官方注意。上海刑事律師提醒在面對現在多形式的詐騙行為時,但凡涉及金錢都應當多一份心,轉賬時注意對方賬戶的信息,并要求對方提供發票。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原創出品,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對刑事辯護案件有非常豐富的經驗,在十多年的執業生涯中,尤律師辦理過大量的各類刑事案件,成功為很多被告人辦理了取保候審,幫助他們減輕、從輕處罰、甚至保住了生命。如有刑事辯護需求請聯系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預約、咨詢熱線:133-7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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